产品介绍
产品亮点
【西部秘境】甘青精华景点+网红景点超全打卡,不留遗憾。
【品质之旅】全程0必消自费,玩的开心,舒心。
【特色美食】特别安排五大特色餐:【烤全羊】、【甘州卷子鸡】、【驴肉黄面】、【虫草老鸭汤】
【藏王宴】,地道西北美食 感受地道西北。
【精选酒店】全程4晚网评四钻酒店,3晚网评3钻酒店,住的舒心,旅游才放心。
【尊贵享受】特别安排豪华航空座椅2+1宽体车,定制航空座椅1排3座+可自由调节多角度+可坐可卧,宽敞行李舱-行李随便带。西北那么累,躺游不受罪。
【超值体验】赠送价值198元/人《回道张掖》极致的观赏体验,道尽丝路沧海桑田
赠送价值128元/人【藏族民俗风情体验】★藏服变装+藏式祈福★,深度体验藏族文化
【暖心赠送】 兰州机场,24小时免费接送机为您服务,每人每天一瓶水。
产品介绍
【张掖七彩丹霞】鬼斧神工一画卷,斑斓五色七光衍,此妍不应在凡间,却在俗尘嚐盛宴
【嘉峪关城楼】万里长城西部之端嘉峪关,“天下第一雄关”、“边陲锁钥”
【莫高窟】千年不过一瞬间,沙明月响尘星繁,千年弹指一挥间,阳关古人东归去,莫高飞仙已褐颜,梦碎时光难离散……
【鸣沙山·月牙泉】鸣沙山巅观日落,月牙泉畔心萧瑟,忆古思今皆蹉跎,浊酒一壶才逍遥
【翡翠湖】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它被人们称为上帝的眼泪,一颗藏于尘世的明珠
【茶卡盐湖】偶遇一场天空之境,拾一缕璀璨星辰,海天相间处,是终点亦是起点
【青海湖】高原蓝宝石,青之韵,海之情,湖之魂
【塔尔寺】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景点】 全程含景区首道大门票:张掖丹霞地质公园(门票+区间车)、嘉峪关城楼(门票+区间车)、鸣沙山月牙泉、莫高窟B类票、翡翠湖(含门票+区间车)、茶卡盐湖(不含景区小交通)、青海湖二郎剑景区(含门票,不含区间车)、塔尔寺(门票+讲解费、区间车);
重要提醒:行程所列景区门票已是综合优惠打包价,任何优惠证件门票均不退还,如遇恶劣天气、泥石流、塌方等原因导致未游览景点均不退还门票,请周知
【住宿】 全程4晚当地网评四钻酒店,3晚网评三钻酒店(不含单房差;如儿童不占床,需自理早餐费,如遇满房,我社有权调整至同等级酒店)
1.所预定酒店没有3人标准间,自行现补单房差。
2.西北经济条件有限,比较落后,同档次酒店要比内地酒店低一档次,请勿拿内地酒店来衡量。
3.由于青海湖特殊地区,住宿条件有限多为经济型酒店,不能和城市相比较,请您理解。
【用餐】 全程7早10正(早餐酒店含早,正餐35元/人/餐,特色餐40元/人/餐,正八菜一汤,十人一桌,不含酒水,一桌不足十人菜量会根据实际人数安排,自愿放弃不吃不退)。(包含5大特色餐:烤全羊、甘州卷子鸡、驴肉黄面、虫草老鸭汤、藏王宴)
【交通】 根据实际人数选用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个正座,满15人升级2+1航空座椅旅游大巴(接送机不指定车型);
【导服】 专业持证导游陪同;(团队出行人数10人以下含10人安排司机兼向导),行程内导游会以同团大部分游客为照顾对象,如需按照自己意愿游览,或不按规定时间安排的,为避免同团其他旅游者造成不满,我社不作特殊安排。
【保险】 含旅行社责任险(强烈建议客人在组团社购买旅游意外险)
【购物】 全程不增加任何购物店(部分景区、酒店、餐厅内设有购物场所,属于自行商业行为)
【儿童】 儿童价格不含门票,不占床,小孩不含早餐,正餐为半餐,其它标准同成人。
费用不包含
1.行程中列明未含或行程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自费项目、酒店内的酒水、洗衣等一切私人开支;
2、景点内园中园门票、旅游意外保险、航空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3、如出现单男或单女,要补单房差。
4、赠送项目如因天气原因和个人原因不能进行,恕不退款。
5、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6、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
7、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8、不占床位游客不含早餐;
9、“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一、交通:
1、飞机:往返飞机经济舱。报名时请提供出游者清晰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随机出票,敬请谅解!
二、住宿:
1、西北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接待条件相对有限,故绝大多数酒店无空调,如遇政府征用、旺季房满等情况,将安排不低于原档次的本地域或临近地区的其他酒店,西北旅游环境特殊,大多酒店不配备三人间以及加床服务,全程安排双人标间。1人报名请补单房差,3人同时报名,可以选择入住两间房(需补一个单房差)、也可以选择入住一间房(不退单房差),行程中所列酒店均为参考酒店,排序先后无好坏之分。
2、我社有权对于人员住宿进行合理分配。
三、用餐
1、用餐不含酒水,如有忌口者可自备食物:房费中所含早餐,若客人不用早餐及正餐,费用不退。
四、门票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五、用车
当地旅游用车,车型根据此团人数而定,保证1人1正座,若客人自行放弃行程,车费不予退还。
六、导游
导游服务,因西北旅游业正处于发展阶段,导游服务无法与内地导游相比较,请游客谅解。
七、游览时间约
1、景点游览时间约,自由活动,购物店,自费游览时间约项目以当天实际游览时间约为准
2、出游过程中,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放弃行程(餐,住宿,旅游车),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本人自行负责,与本司无关。
3、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天气,政治,火车,航班等因素)造成行程时间延误或变更我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4、出游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因素,导致行程未完成, 未产生费用现退(赠送项目除外),以旅行社折扣后的价格为准。
5、产品为打包价格,如因游客个人原因,放弃行程或行程中包含的任何项目,所有费用均无法退还,也不做任何等值 交换
6、旅行社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有权调整行程先后顺序。
7、签订合同后,如遇景区门票政策性上调,请客人现补差价;行程内已含景点均为旅行社折扣后价格,任何证件无效。
8、注:在行程当中如自行打车或租车去往行程内自费景点者,视为自行脱团,一切费用不退!如行程中游客因各种原因自行脱团,则需赔偿我社2000 元/人已产生的部分成本费用,并且我社不负任何财产和生命安全责任!
八、出团通知
1、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九、意见反愤
1、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的意见单,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
退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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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自费购物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本着自愿原则,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旅游行程单以外内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中,本旅行社(乙方)应旅游者(甲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协助安排甲方旅游购物场所项目和另付费项目,具体约定如下:
购物店:
序号 购物店名称 主营内容说明 停留时间
1 藏医药馆 藏药、藏饰等 120分钟
三、购物约定:
1.本人自愿购买当地的特色产品(或纪念品)及游览行程中未安排的当地特色旅游项目,为丰富旅游活动,本人要求旅行社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游览的前提下,协助安排购物及另付费游览项目。此内容作为合同的附件,同《旅游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2.甲方在当天行程过程中如要求离团不参加购物店,将收取升级无购物纯玩行程差价人民币1000/人,并现付导游,同时签订离团安全协议书。
3.购物系旅游者自愿行为,旅行社根据旅游者的意愿,经协商后按照上述购物场所进行安排,绝无强迫消费,旅游者自愿购买;
4.上述购物场所也是当地人购物场所,价格可能存在价差(与其他商店相比或高或低),请旅游者自行甄选,旅行社不承担退差价的责任;
5.旅游者购物时,请向商家仔细了解自己所要购买的商品的价格、质量、以及售后服务情况,自行决定、理性消费;
6.旅游者购物后请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和书面的质量保证书或售后服务保证书,以书面为准,购买后如需旅行社协助办理退换货等售后服务事宜,旅行社只负责按照书面售后服务保证之内容协助游客办理而不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责任,售后服务责任由商家负责。
01.本人清楚了解所选择的产品含有购物内容,本人在合理的情况下,不会干扰其他团友的购物行为。
02.甲方在旅游目的地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 爱护旅游目的地旅游资源,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并主动配合随团领队及当地导游的合理安排。如行程中发生纠纷,
甲方不得以拒绝登车,登船,登机等,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 除承担给组团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
03.自由活动期间的声明:本人将在《旅游行程单》约定的自由活动时间内自行安排活动,乙方已充分告知了我在自由活动期间存在的风险和安全注意事项。
本协议与旅行社所签订的《旅游合同》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本协议书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0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 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 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02、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行程所含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03、游客参与当地其他旅行社安排的自费项目,均视为旅游者个人行为,期间导致的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04、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补充协议,认可此协议并同意做为《国内旅游合同》附件,即效力等同旅游合同。
请仔细阅读此行程单和此附加协议的以上全部内容,如全部知悉并同意,请旅游者签字确认。
客人联系电话: 人数: 合同编号:
客人签字确认: 日期: